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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3-19  来源:   点击量: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“政校企合作、产学研融合、教学做合一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及时总结校企共建课程建设成果,根据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学校决定启动2023-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对象

2023-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立项建设的校企共建课程(附件1)。

二、结题要求

(一)达到校企共建课程建设标准,并完成申报书中预期成果。

(二)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,企业成员及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。

(三)经费使用低于30%的项目不能结题。

三、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

(一)2025年6月2日前:课程负责人根据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2)的建设要求,对照校企共建课程建设标准,填写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评审表》(附件3),并提供佐证材料,提交所在部门。

(二)2025年6月3日-6月5日:部门根据附件2检查课程建设情况,签署意见。

(三)2025年6月6日前:结题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档,以“部门-主持人姓名-xx课程名称”命名文件;结题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(附件4),另附项目验收评审表一式三份,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康琦      电话:3908

附件:1.2023-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名单

2.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

     3.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评审表

4.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校企共建课程结题验收材料文本装订格式